1.在院长、分管院领导的领导下,具体组织实施全院的医疗、教学、科研、预防保健、应急管理工作。
2.拟定有关医疗业务计划,经院长、业务副院长批准后,组织实施,经常督促检查,及时总结汇报。
3.负责全院医师依法执业管理。
4.负责新技术、新业务准入和管理。
5.组织并参与重大急危重病人的抢救,疑难、危重、死亡病例讨论,院内外会诊工作。
6.负责全院应急工作,负责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,根据需要制定应急预案,优化流程,落实组织管理。
7.履行预防保健的职能职责,负责全院和社区的预防保健、计划免疫、计划生育工作;依法搞好传染病管理、疫情报告、慢性病管理、死亡调查、食源性疾病监测、隔离消毒、除害灭病、控制院内感染、计划免疫、计划生育工作,按照规定完成妇保、儿保工作指标,并做好健康宣传。
8.接待患者的医疗投诉,组织调查并按相关要求及时反馈、调解,妥善处理医疗纠纷,协调医患关系,维护医患权益。对重大医疗纠纷、医疗差错及医疗事故及时上报院领导、上级主管部门。
9.督促全院医务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,保证工作正常有序进行,防范医疗事故,减少医疗缺陷。
10.负责全院医师专业技术培训,考核。协助政工科做好技术人员的晋升、奖惩、调配工作。
11.负责安排院内医疗、医技人员继续医学教育(外出学习和进修);负责外来进修、实习和医疗、医技见习人员的业务学习和管理以及结业鉴定。
12.负责组织医务人员完成院外医疗任务;负责对口帮扶工作。
13.负责完成各类医疗行政审批;负责放射从业人员的管理,负责放射设备审批手续的办理。
14.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性医疗任务。